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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0 10:31:36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达成的共识,将共同资助中外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并特别关注与非洲和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生态系统(Ecosystem)(申请代码1:C0306或D01);

2. 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C0308或D01、D05);

3. 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申请代码1:G0412);

4. 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申请代码1:G0411)。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三)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UNEP(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须与UNEP的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

(2)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公布

2023年10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2月14日